乐心医疗: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发布日期:2019-06-17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量:
  • 证券简称:乐心医疗 证券代码:300562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二〇一八年九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一、《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由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心医疗”、“公司”或“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包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两部分。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三、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权益总计400.0000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8,880.0000万股的2.12%,其中,首次授予权益总数为360.0000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90.00%,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8,880.0000万股的1.91%;预留权益40.0000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10.00%,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8,880.0000万股的0.2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具体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200.0000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8,880.0000万股的1.06%。其中首次授予180.0000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股票期权总数的90.00%,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8,880.0000万股的0.95%;预留20.0000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股票期权

    总数的10.00%,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8,880.0000万股的0.11%。本计划下授予的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满足生效条件和生效安排的情况下,在可行权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的权利。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200.0000万股,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8,880.0000万股的1.06%。其中首次授予180.0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限制性股票总数的90.00%,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8,880.0000万股的0.95%;预留20.0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0.00%,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8,880.0000万股的0.11%。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或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四、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3.61元/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6.81元/股。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或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五、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六、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46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预留激励对象指本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计划有效期间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预

    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七、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三期行权,每期行权的比例分别为40%、30%、30%;预留的股票期权在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三期行权,每期行权的比例分别为40%、30%、30%。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三期解除限售,每期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40%、30%、30%;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在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三期解除限售,每期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40%、30%、30%。

    授予的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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