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推行医保便民惠民十项措施:多项材料“瘦身”

发布日期:2019-07-07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量:
  • 原标题:南安推行医保便民惠民十项措施:多项材料“瘦身”

      新生儿参保登记等5项业务可在医保服务站办理

      南安推行医保便民惠民十项措施

      11月30日,南安医保管理部召开全市医保便民惠民十项措施推进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泉州市医保局今年推出的公立医院“暖心服务”医保便民惠民十项措施已于11月起逐步实施,南安同步实行。

      这十条措施分别是推行医保业务“全城通办”服务;拓宽医保服务站功能;拓宽特殊门诊医疗保障服务范围;简化基本医保报销办理材料;精简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手续材料;取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普通门诊约定机构;扩大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放化疗医疗保障范围;开展日间手术费用医保支付和结算管理工作;延长择日住院手术前的门诊医疗费用纳入住院费用时限;公开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服务信息。

      进一步精简手续、优化流程、拓宽医保服务站功能……十项措施实施后,居民办理各项医保业务越来越便捷。

      驻医院医保服务站增加 5项服务内容

      记者获悉,从12月1日起,驻医院医保服务站的服务内容将增加,在开展医保政策咨询、医保政策宣传、门诊特殊病种续办登记、生育保险产前登记等业务的基础上,门诊特殊病种首次申请、转外就医联网登记、外伤刷卡认定、新生儿参保登记、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保险待遇申领等5项医保经办业务将下放至驻医院医保服务站。也就是说,今后,这5项业务可在医保服务站直接办理,大大减少市民跑腿的次数与时间。

      泉州医保中心南安管理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以门诊特殊病种首次申请为例,以往,参保市民在医院就诊后,需带相关材料跑一趟医保中心进行申请;而今后,参保市民可直接在就诊医院的驻医院医保服务站完成申请,无须再跑到医保中心。在泉州市统筹区内定点医院治疗的“高血压”“糖尿病”参保患者,实行治疗终身制,每年无须办理延期手续,一趟也不用跑。

      “目前,泉州市范围内共有36家县级及以上医院设有驻医院医保服务站,南安市辖内有4个,分别设立于南安市医院、南安市中医院、南安市妇幼保健院和泉州市光前医院。”该负责人介绍,医院医保服务站功能拓宽后,市民可在泉州市范围内按需求在就诊医院办理以上业务。

      多项医保业务办理材料继续“瘦身”

      在医保便民惠民十项措施中,记者看到,自11月1日起,多项医保业务的办理材料继续简化。

      其中,在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手续材料方面,以往市民需提供《福建省一、二孩生育服务登记表》《结婚证》《泉州市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申请单》等材料。从11月起,申办生育保险待遇,如有提供生育服务证或《福建省一、二孩生育服务登记表》,则无须提供《结婚证》,同时取消提供《泉州市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申请单》《泉州市生育保险待遇支付受理单》及单位开户行许可证等材料。此外,对办理生育保险产前登记并住院分娩直接刷卡结算的参保人员,无须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参保人员指定的银行账户。

      基本医保报销办理材料方面也得到了精简。11月起,市民办理医疗费用手工医保报销时,不再需要提供就诊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证明书》(危重病抢救除外)和《福建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医疗参保患者住院核对表》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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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陈蓝燕、张子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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